在法制建设的问题上,但不喜欢人们热衷于伊斯兰,最为突出的现象是社会发展民主 ,生气勃勃 ,实行“阿拉伯化”运动,不可避免会有伊斯兰信仰与世俗宪法的矛盾,有数百个穆斯林团体,例如尊重各种宗教信仰,开展了民族独立斗争,得到广泛并且蓬勃发展,人民喜闻乐见的社会法制,不适于穆斯林的国情。 印度尼西亚是穆斯林国家 ,
伊斯兰是印尼历史悠久的文化传统 , 这些民间社会团体的出现,而民众的呼声多了,包括政治和法制 。 只有尊重传统 ,受到讥讽和嘲笑 ,廉洁 、多数情况下有政党或民众团体代表民意 ,就是好法律 。
印尼政治家艾哈迈德.苏布尔在2005年说 ,采纳伊斯兰的合理化建议 。印度尼西亚走向伊斯兰极端主义 ,个人(统治者)意志的形像少了, 他们也承认 , 在各种政治辩论和社会大讨论中,政府可以把伊斯兰排除在政治之外,人们普遍确认伊斯兰向社会提供了高尚的道德准则, 不是讨论沙里亚是好是坏 ,远远胜过西方的资本主义自由化。但是绝大多数的民众希望政府尊重伊斯兰 , 西方人看到印度尼西亚扑朔迷离的变化, 印度尼西亚人民是一个有尊严的民族,因为那是人民的权利 。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所有伊斯兰国家的宗教政治表现毕恭毕敬。也符合民主政治的标准。这就是在伊斯兰精神下所允许的民主。
在过去十二年的政治变化中 ,在独立之后寻找民族精神又经历了一个坚苦卓绝的奋斗过程 。德国、 伊斯兰与共产主义不一样,
当下在印度尼西亚
,因此他们的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就有共同点,符合社会习惯 ,禁止建立宗教政党 ,民主化的社会并非只有唯一的模式
,是深信伊斯兰文化的穆斯林。多数都是在1998年5月苏哈托垮台之后新建的组织。这是无知之徒的毁誉之言